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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Go 行為準則

Steve Francia
2018 年 5 月 23 日

2015 年 11 月,我們推出了 Go 行為準則。該準則是在 Google Go 團隊成員和 Go 社群合作下制定的。我很榮幸能成為受邀參與 Go 行為準則起草和執行的社群成員之一。自那時以來,我們對行為準則的侷限性學到了兩點經驗教訓,這些侷限性限制了我們培養對 Go 成功至關重要的安全文化的能力。

我們學到的第一點經驗是,專案參與者在專案空間之外的不當行為會對專案產生負面影響,影響社群成員的安全。曾有幾次報告的事件,儘管發生在專案空間之外,但其影響卻在我們社群內部被感受到。我們行為準則中的具體措辭限制了我們僅能回應發生在“Go 專案運營的官方論壇”內的行為。我們需要一種方式來保護我們的社群成員,無論他們在哪裡。

我們學到的第二點經驗是,執行行為準則所需的要求給志願者帶來了過重的負擔。行為準則的初始版本將工作組定位為紀律執行者。很快我們就意識到這太困難了,所以在 2017 年初 我們改變了工作組的角色,使其成為顧問和調解員。儘管如此,工作組的社群成員仍報告感到不知所措、未經培訓且脆弱。這一初衷良好的轉變使我們失去了執行機制,而未能解決志願者負擔過重的問題。

2017 年年中,我代表 Go 專案參加了與 Google 的開源計劃辦公室和開源戰略團隊的會議,以解決我們各自行為準則的不足之處,尤其是在執行方面。很快我們就意識到,我們面臨的問題有很多共同之處,為 Google 的所有開源專案共同制定一份行為準則是有意義的。我們從 Contributor Covenant Code of Conduct v1.4 的文字開始,然後根據我們在 Go 社群的經驗以及我們在開源方面的集體經驗進行了修改。最終形成了 Google 的 行為準則模板

今天,Go 專案正在採納這份新的行為準則,並且我們已更新了 golang.org/conduct。這份修訂後的行為準則保留了原 Go 行為準則的許多意圖、結構和語言,同時進行了兩項關鍵更改,以解決上述發現的不足之處。

首先,新的行為準則明確指出,即使在專案空間之外,參與任何形式的騷擾或不當行為的人也不受歡迎進入我們的專案空間。這意味著,當有合理理由相信個人的行為可能對專案或其社群產生負面影響時,行為準則也適用於專案空間之外。

其次,用一個單一的“專案管家” 取代了工作組,他將接受關於此角色的明確培訓和支援。專案管家將接收報告的違規行為,然後與一個由開源計劃辦公室和 Google 開源戰略團隊代表組成的委員會合作,以找到解決方案。

我們的第一位專案管家將是 Cassandra Salisbury。她因是 Go Bridge 的成員、許多 Go 會議和會議的組織者以及 Go 社群外展工作組的負責人而廣為人知。Cassandra 現在在 Google 的 Go 團隊工作,專注於倡導和支援 Go 社群。

我們感謝所有曾為最初的行為準則工作組做出貢獻的人。你們的努力對於建立一個包容和安全的社群至關重要。

我們相信,行為準則的制定促使 Go 專案比 2015 年更加受歡迎,我們都應該為此感到自豪。

我們希望新的行為準則將有助於更有效地保護我們的社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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